對縣政協十四屆一次會議第077號提案的
答 復
榮海委員:
您提出的《關于加強政法綜治工作的思考》提案收悉,F答復如下:
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涉及到社會各個領域.各個部門,是一項覆蓋全社會的工作。政法綜治工作的重心在基層,難點在基層,關鍵在基層,基層基礎建設是整個政法綜治工作的根基。您考慮到鄉鎮派出所人員不足,給尿檢人員帶來不便,提出兩點建議:一是建議全縣綜治辦及司法所參與派出所值班,建立共同參與處理調解機制;二是建議鄉鎮政府禁毒辦可以通過考試等方式依法持有尿檢資格證。
我辦通過與縣公安局、相關鄉鎮聯系核實相關情況后認為建議一不妥,鄉鎮綜治辦與司法所有各自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,人員配備都不充足,參與公安派出所值班不切合實際,且在實際工作中已建立共同參與處理調解機制。您反映的尿檢人員重復督促,尿檢時警力安排沖突的問題,應該是特殊情況,對于來派出所尿檢人員,一般是快檢快辦。鑒于派出所警力不足的問題,可通過招錄輔警、加大民警工作量等方式解決。
關于建議二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:《吸毒檢測程序規定》(2009年9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10號)《公安部關于修改〈吸毒檢測程序規定〉的決定》(2016年12月16日公安部令第141號修訂)第四條規定:吸毒現場檢測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其派出機構進行。公安部、衛生部第115號令《吸毒成癮認定辦法》第十條規定:“公安機關承擔吸毒成癮認定工作的人民警察,就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:1.具有二級警員以上警銜及兩年以上相關執法工作經歷;2.經省級公安機關、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培訓并考核合格!备鶕陨弦幎,只有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具備吸毒檢測、吸毒成癮認定資格、可頒發資質證書。故鄉鎮禁毒辦工作人員不能通過考試等方式持有尿檢資格證。
感謝您對禁毒工作的關心和支持。
岳陽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
2022年4月26日
承辦負責人:任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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